爱上海1、该超市有营业执照,全称:四川宏远上铖超市有限公司盖丽分公司,证照号:91511402MA6A6E9L7A。
2、该干龙眼商品生产商为:四川省绿植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9151072474225195XF,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5107240009811,许可内容: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该超市能提供进货票据,能提供该批次干龙眼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委A20211140,由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送检样品:桂圆,送检单位:四川省绿植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告结论是:检验,该样品所检项目符合Q/SLN0007S-2017《水果干制品》标准要求。
爱上海4、经现场检查,暂时未发现该批次龙眼有问题。
5、现场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立即下架该商品,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销售。整改情况于2021年9月28日书面回复我局。
6、工作人员于9月23日联系到投诉人,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理解,就赔偿问题,投诉人表示不需要,希望宏远上铖超市能更加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爱上海现场商品下架后拍摄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