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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耍酒疯咬警察 小伙被判刑11个月(法庭纪实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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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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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8-1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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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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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1:25: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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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袭警罪正式明确单独设置,对于袭警情节严重的,最高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月下旬,本公众号报道了四川首例袭警罪案件——小伙子在夜宵店袭击执法民警头部,被判处有刑徒刑一年。今年来,仍有数名“冲动小伙”愚蠢地以身试法,拒不配合并袭击执法民警。

    近日,仁寿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袭警罪案件。


    小伙“断片”耍酒疯
    让民警递烟、催坐警车、骂脏话
    经法院审理查明,6月2日晚10时许,廖某某与朋友酒后在仁寿县汪洋镇广场街附近与人发生口角并互殴。晚10时30分左右,仁寿公安局民警及辅警着制式制服、驾驶制式警车到现场处警。
    从民警现场的执法记录仪中可以看到,在接受警察询问时,廖某某耍起酒疯,拒不配合民警,又是要烟,又是催警车,还出言辱骂民警。


    押上警车仍不消停
    脚蹬民警 咬穿警裤



    民警将廖某某押上警车准备带回派出所调查。在警车上,廖某某打掉民警肩上的执法记录仪,脚蹬民警胸口,并用嘴撕咬民警左大腿外侧,至民警警裤被咬穿,造成左大腿上段形成一个3.5cm*3.5cm的皮肤红肿及表皮剥落。
    经鉴定,民警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判决:袭警罪


    廖某某当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经依法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并致一名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
    为严肃法纪,综合考虑被告人廖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社会影响,法院判决:被告人廖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法官说法


    “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守护神,保护警察就是保护人民群众,警察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保障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
    案件承办法官王飞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袭警罪,是通过维持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继而维护法律权威,配合警察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暴力袭警不仅是对民警人身权利的侵害,更是对法治权威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了解更多法院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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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寸回廊 2022-5-20 08:17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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