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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眉山市特检所工作人员在审核成都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电梯报检资料时,发现5份自检报告中多处数据完全一致,有造假嫌疑。
根据市特检所的情况反馈,眉山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成都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装的7台电梯进行了现场抽检,检查发现电梯存在轿厢紧急照明失效、钢丝绑扎不规范、二次保护无绳夹等15项问题。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展开调查,据该公司现场安装负责人员吴某某交代,为了缩短安装周期,早点拿到工程款,其用一枚伪造的某电梯公司检验专用章,对报检资料中需要电梯制造单位盖章的部分地方进行了签章,并假冒了某电梯公司检验审核人员的签名,其中4台电梯的自检报告均为复印的“雷同件”。
经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该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合“春雷行动2022”和省安委会部署的岁末年初百日安全大会战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了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印章、假冒签名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查明,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人身安全,成都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未经电梯制造单位检验合格的情况下,伪造电梯制造单位检验专用章,弄虚作假自检报告,对老百姓正常使用电梯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也给监管部门带来无尽的监管风险。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秉着“执法办案只是手段、行业规范才是目的”的工作原则,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起到震慑一片、规范一行的效果。通过个案查处,着力提升整个行业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和生活环境,奋力助推眉山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眉山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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