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叉车、工程作业车及移动式机械设备车辆等在上述交通管制区域通行(特殊情况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全天禁止柴油货车,以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在上述交通管制区域通行。
(三)工作日7:00至20:00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即周一车牌尾号1和6限行,周二车牌尾号2和7限行,周三车牌尾号3和8限行,周四车牌尾号4和9限行,周五车牌尾号5和0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允许通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应急、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办理了《入城证》的运送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车辆;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等车辆。
(五)倡导公众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车、自行车等方式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