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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和冬奥会、冬残奥会即将到来,为切实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消除消防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彭山区公安分局凤鸣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陆续开展节前多项突击工作,确保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1月24日,派出所现场查获1名违规贩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
1月24日,凤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两队一室”的巡逻宣传中,掌握了辖区内有人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凤鸣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击,在“观音桥”某社区现场共收缴烟花爆竹10余箱,挡获1名涉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人。 据宋某某交代,因年关将近,为赚取高额利润,便心存侥幸购买烟花爆竹来乘机售卖,未曾想被公关机关挡获,对个人未经许可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宋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彭山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红线,更不能心存侥幸。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创和谐、清新的美好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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