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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东坡公安多警联动,持续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严厉查处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销售等行为进行突击检查。排查安全隐患85处,均已责令业主当场整改。同时,主动深入辖区场镇、各村(社区)通过摆放展版、张贴公告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 共计张贴通告400份,发放宣传资料4500份。
1月18日21时,杨某在成都市新津区一烟花爆竹厂内购买价值约15000元的烟花爆竹,后于1月19日凌晨,在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将购买的鞭炮326饼、烟花134组存放于自家房屋储物间内,后被公安机关民警现场查获。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月24日15时许,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在东坡区思蒙镇铧头村尹某住宅内现场查获其非法储存的红地毯鞭炮42饼,经询问,尹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月24日18时许,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在东坡区思蒙镇泥河村费某的住宅内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红地毯鞭炮42饼,经询问,费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截止目前,共查处34起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警告33人,行政拘留1人。收缴各类鞭炮1500余饼、烟花共150余组。及时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为保障辖区群众度过祥和、幸福的春节奠定了基础。 春节期间,东坡公安将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烟花爆竹高压态势,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从重打击,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同时,广泛宣传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发动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过上安乐祥和的春节。
一、常年禁放 禁放区域:通惠街道、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辖区范围。 二、限时禁放 禁放区域:东坡区辖区全域 禁放时段: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16日零时(农历正月十六零时) 三、法律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区公安分局)。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