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东坡区围绕全域禁放工作要求,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重点场所隐患清查、道路交通安全盘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动态清零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春节前,东坡区组织公安、消防、应急、环保等部门力量,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销售等行为进行突击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安全隐患85处,均已责令业主当场整改。同时,主动深入辖区场镇、各村(社区)通过摆放展版、张贴公告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
共计张贴通告4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案例1
民警在杨某住宅内查获其非法存储的鞭炮326饼、烟花134组,价值约15000元。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2
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发现王某在滨江路与苏堤路交叉处岷江河堤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训诫,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0元。
案例3
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发现张某在尚义镇毛公桥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训诫,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0元。
案例4
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发现李某在太和大道华西附二院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训诫,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500元。
案例5
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发现山某在三苏大道某居民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山某已被公安机关训诫,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0元。
案例6
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发现富牛镇王某某在自家门前燃放烟花爆竹。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训诫。
截至2月1日凌晨,累计清查各类重点场所72处,盘查人员1483人、车辆667辆,共计收缴各类烟花635组,爆竹1271饼,劝阻训诫524人次,行政处罚8人。
春节期间,东坡区始终保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紧盯住宅小区、交通要道、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通过街面巡逻、情指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开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监督管理。
注意事项
一、限时禁放区域
东坡区辖区全域,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零时(农历正月十六零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东坡区常年禁放区域
通惠街道、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辖区范围;各园区、镇医院、敬老院、车站、码头、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100米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区公安分局)。
来源: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