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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记者从区政府获悉,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确认并批准授予陈一清、钟华伟、钟华勤、王云超4人“眉山市东坡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一)陈一清救人经过。2021年12月28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查某某因轻生跳入岷江河,正准备冬泳的陈一清听到有人急呼:“有人落水了”,他毫不犹豫跳入岷江河中,成功将轻生者查某某救起。
(二)钟华伟、钟华勤救人经过。2022年1月17日14时左右,钟某某父子不慎掉入沼气池,钟华伟、钟华勤先后进入沼气池展开施救。因钟某某父子吸入过多有毒气体,未能被成功救起。
(三)王云超救人经过。2022年2月23日下午3时左右,王云超到白虎滩社区进行网络维护途中,看见一女子从颖滨桥上跳入东坡湖中,他毫不犹豫跳入湖中将该女子救起。
经区委政法委、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富牛镇人民政府调查走访证实,陈一清、钟华伟、钟华勤、王云超面对危险,挺身而出的行为属实。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行为”规定,陈一清、钟华伟、钟华勤、王云超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