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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日上午,仁寿县龙正镇生态环境办与派出所在联合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垂钓者在粤(椰)江河老仁眉大桥上游100m处钓鱼。该名垂钓者禁钓期间(3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在龙正镇天然水域内垂钓,违反了《眉山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巡查人员立即将其劝离,并限期到镇政府接受处理。3月3日上午,由龙正镇人民政府领导牵头,镇生态环境办等部门会同粤江河沿线的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和群众代表等,对违规垂钓者周某进行了政策宣讲,明确指出禁钓期在天然水域钓鱼是违规行为,对他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现场督促其购买10公斤鱼苗放生到粤江河中。下一步,龙正镇人民政府将利用微信、公告牌、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办法》及相关禁渔规定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禁渔期内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全面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也将加大对粤(椰)江河、廖白河等河流的巡查力度,制止一切违规、违法行为,引导垂钓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安全垂钓、文明垂钓。逐步建立垂钓人员实名登记备案制,切实维护禁捕水域垂钓秩序,提高群众自然水域生态保护意识,以维护辖区内自然水域生态平衡。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仁寿城事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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