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东坡法院万胜法庭在某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近四十名当地村民参与旁听。
基本案情:
原告吴某某今年94岁,与丈夫刘某某(已故)育有七个子女:刘某1、刘某2、刘某3、刘某4、刘某5、刘某6(已故)、刘某7(已失联)。在丈夫去世后,吴某某与女儿刘某6(已故)共同生活,刘某6病故后,吴某某被子女送到养老院,后因生活不能自理返回家中,现因大儿子刘某1不在本地,吴某某前往次子刘某2家中,但因刘某2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原告将五个子女诉至法院。
为尽快解决吴某某养老问题,承办法官与五被告分别沟通,两次到被告刘某2家做工作,并说服在外地定居的刘某1回来参加庭审。庭审中,由于被告刘某2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原、被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当庭作出裁判,由五被告轮流赡养原告吴某某。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也是法律强制性规定。老年人养老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话题,在农村开展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也通过案例对当地群众及时开展普法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