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某向东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内容要求被执行人黄某某偿还借款84万元及利息。东坡法院在执行中未发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袁某某特向东坡法院申请评估拍卖在诉讼阶段保全的400株兰花楹树木,用来抵扣被执行人黄某某部分欠款。
在评估过程中,因当事人双方在具体评估对象上意见不统一,致使评估公司评估工作无法进行。执行中,东坡法院执行干警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因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于2021年7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7月,该案重新恢复执行,重启评估拍卖。为确认被执行人黄某某名下苗圃内,用来抵付申请人袁某某借款的400棵兰花楹具体位置,以保证评估的顺利进行,执行法官事先告知被执行人黄某某应当指认出兰花楹树木所种植的区域,并从中指认出400棵兰花楹以供评估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