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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4 20: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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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眉山
2022年8月30日,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在长安综合农贸市场有摊位以30元/斤的价格销售猪肉,涉嫌哄抬价格。经查明,该猪肉摊于8月30日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提高商品(猪肉)价格,共计销售猪肉390.8斤、猪脚51斤,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规定,责令该猪肉摊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02.05元、处以顶格罚款21010.25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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