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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网络安全宣传周于9月5日至11日举行,活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网民齐心协力,共筑网络安全的“铜墙铁壁”。近期,青神公安以“净网”行动为抓手,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清理整治网络谣言等工作,确保辖区网络环境安全清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一看,近年来青神公安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吧!
2019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青神县某营业厅工作人员陈某、童某、谭某利用工作便利,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擅自将客户的手机号、验证码、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发到相关的“拉新”微信群中,向上家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各类APP新用户注册,并按照每组信息收取抽成,期间共发送信息6000余条,从中非法获利数万元。青神县公安局网安部门依法对陈某、童某、谭某三人采取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5月,青神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例行网络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网络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为青神县某小区安装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时,广泛收集了该小区住户的相关个人信息,但该公司并未按照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存在未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未制定应急预案、系统存在弱口令等问题,青神县公安局网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警方温馨提示 任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依靠投机取巧、侵犯他人利益赚取“外快”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请广大网友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在开展网络活动时,不要轻易点击未经核实的链接,谨慎在社交网站发布个人信息。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青神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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