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1-1 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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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60 天 爱上海[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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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2-10-10 21: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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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
这是正常该收的哈~至于第一家没收钱,可能是律师正好比较闲或者律师人好。收费是本分,不收去情分,不过第二家的律师确实有点老火。我在区法院遇到过一个老大爷,早上四点过出门走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他去对面律所,那个律师把他身上仅有的46元钱收走了,虽然写个文书46很便宜了,但是这情况真的让人愤怒,那大爷的早餐还是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给大爷买的牛奶面包,只能说人真的是形形色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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