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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丹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称,一男子正在思蒙河非法捕鱼。
接警后,齐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正在通过毒鱼的王某某当场挡获,现场查获河鱼141条(共计5.095千克)、捕鱼工具及捕鱼药品。 爱上海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不仅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破坏了渔业资源、生态平衡及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丹棱公安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丹棱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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