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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尚义镇龚村2组,桥楼村15组,面积合计2.5708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11月3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942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942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942号)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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