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3-2-9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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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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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3-2-12 0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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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主合同是政府为了让消费者避坑制定的。对卖买双方都起到 了保护作用。但是开发商就针对这合同弄了补充合同。那么这个补充合同是大家可以协商的。
我们之前也是因为口头协议签定的购房定金协议,当时没有看,看了的话我不得签,就直接跟他们签合同了,因为上面就直说了我们同意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改造协议,物业管里协议的条约的
我们没有看到过这些合同,不否认因为时间原因,大家都想回家了,我们也有些原因在里面。2月7 号我们去售楼部,主合同说是网签,其它合同给我们看,一看最坑的是交房日期,他们口头一直说是2024年10月8号交房,补充协议里却是2025年4月28日交房。这不是坑这是什么 ,还说这是 帮我们装修。交清水房,有啥可装修的。不就是按他们给我们看的户型图交房给我们吗?
人防车位说是送永久的使用权,说平时也可以租出去。但签的合同上面也是不允许的。合同是不定期合同,7号我们只要求说不得让物业管理调整收回我们的车位。都不知道是不定期合同,开发商可以随时收回车位。这坑要是不百度里查看的话,都不知道还有这回事。卖了房子他们到是走咯,我们住的年生长了,问题出来了,不是我们的错都得因为这合同难受,所以我要求改一下条约,过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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