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码登录更安全

查看: 227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眉山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二)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0

主题

150

帖子

0

消费券

网站工作人员

威望
0 点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3-3-8 16:23: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德阳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

继续推出

眉山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愿这份法治礼物

守护更多的“她”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第二期)


06
张某与李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1995年原告张某(女)、被告李某(男)登记结婚。2014年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2019年1月双方又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均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019年初,李某多次劝说张某与其假离婚以避免李某公司经营风险给家庭带来不良影响。2019年5月,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后,张某与李某协商复婚事宜,李某拒绝,且向张某告知其已于离婚前与他人生育子女,并出示了亲子鉴定报告。人民法院认为李某在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与案外人共同生育子女,存在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属于导致双方离婚的过错方,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对张某请求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0元,但鉴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酌情认定李某支付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
典型意义:维护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不仅破坏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给子女带来伤害,更会败坏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在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共同生育子女,且利用欺骗手段骗取张某离婚,违反了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破坏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给张某造成损害。虽然张某在离婚后才知晓李某离婚的真正原因,但并不影响张某作为无过错方单独提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对张某请求予以支持,充分彰显出法律的公正性和道德力量。


07
邓某兰、何某与邓某军继承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邓某兰、被告邓某军系亲姐弟,原告何某系其二人母亲。2022年1月二人父亲邓某兴去世后遗留下银行存款几十余万元、房屋一套以及两家电站的股份。被告邓某军认为按照当地农村习俗,自己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应当继承全部遗产,妹妹邓某兰作为出嫁的女儿不应当享有继承权,也拒绝分任何遗产给母亲,故原告邓某兰、何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分得自己相应的遗产。本院审理后确认邓某兴个人名下的存款、房屋、电站股权属于与其配偶何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邓某兴去世后,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属于其配偶何某所有,另一半属于邓某兴的个人部分因其未订立遗嘱,故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人民法院认为,原告邓某兰、何某作为邓某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承其遗产。
典型意义:为便利当事人诉讼,且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柳江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50余人参加了本案的旁听。庭审结束后,巡回审判庭就“弘扬优良家风 传承家风文化”为主题,开展了一次普法宣讲活动。承办法官对《民法典》关于婚姻、继承问题的规定,以及如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行了普法宣传。同时结合家风建设,将家风教育、普法教育以及案件审理紧密融合在一起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并建议大家在家庭平时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秉承互相尊重、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和睦团结的精神,弘扬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08
曹某强拿硬要18名未成年学生财物案


基本案情: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曹某在丹棱县城区内向18名年龄13周岁至16周岁的在校学生强拿硬要财物,并将违法所得用于网络赌博等挥霍。2021年6月24日,经曹某唆使,未成年在校学生王某偷盗其父亲的5000元钱交给曹某,曹某将该款用于购买手机及网上赌博。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多次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判决,二罪并罚对被告人曹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本案审理期间,审判人员发现被害人大多存在吸烟、出入网吧、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等不良行为。家长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疏于对未成年人进行照顾和教育,与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遭受不法侵害有着密切的联系。对此,人民法院通知全部被害人家长到庭,联合县妇联召开家庭教育指导会,向被害人家长发出18份《家庭教育令》,责令:改变监护不当现状,多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未”爱发令是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宣传、积极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创新举措,对于引导家庭和社会各界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开展家庭教育,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9
某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基本案情:李某(男)、陈某(女)于2009年生育一对龙凤胎子女。李某长期吸毒,自2012年至2022年被公安机关多次强制戒毒,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陈某自2011年10月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期间,龙凤胎子女只能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然而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导致无人照料。2021年两孩子被申报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民政部门协调暂由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代养。因监护人李某、陈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当地居委会依法申请撤销李某、陈某的监护人资格,请求指定居委会作为两孩子的监护人。丹棱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人向当地居委会及有关部门核实了相关情况,最终依照法律规定,撤销李某、陈某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当地居委会为两孩子的监护人。
典型意义:“十四五”规划纲要大篇幅强调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并提出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本案是丹棱县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第一案,被申请人李某、陈某作为龙凤胎的父母,一个长期吸毒,一个不知所踪,使得两名子女成长环境堪忧。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司法及时发挥防线作用。人民法院依法根据当地居委会的申请,撤销李某、陈某二人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居委会为监护人,体现了平等、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为两个孩子能够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成长环境。


10
宋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左右,被告人宋某(男)冒用“王杰”之名通过“陌陌”聊天软件认识被害人苏某(女),随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人宋某以投资样板房为由多次让苏某帮忙从借呗、京东网贷、捷信金融等多个网络平台借款,数额共计60000元;苏某将以上借款通过微信支付转给宋某,宋某将以上钱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挥霍;期间,宋某通过微信转给苏某5156元用于偿还网贷平台分期付款。后宋某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外逃,苏某此后自己付清网贷剩余借款56844元。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利用交友网站实施诈骗的案件。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互联网技术在现代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网络具有虚拟性的弊端。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沉迷于网络交友,一些不法分子在交友网站,利用虚假身份进行交友,骗取对方信任后,借机实施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本案被告人在交友网站注册账号,以虚假身份,打着“网恋”的幌子,骗取被害人好感和信任后,以投资理财为名,诈骗巨额钱财。本案被告人虽然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全部赃款追回,但是被害人遭受的情感创伤难以弥补。此案警示公众,不要被网络恋情所迷惑,网络交友需谨慎。


END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水中丛林1 2023-3-9 11:09 威望 +2
来自
一个人不好过 2023-3-9 00:03 威望 +2
来自
13158766789 2023-3-8 22:16 威望 +2
来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28-38199655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找客服官方微信

Archiver||小黑屋|爱上海网 ( )

GMT+8, 2024-12-25 15:39

Powered by X3.4

© 2001-2017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