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该创建活动以设区的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县)为单位开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2022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经城市主动申报、省级评审推荐、国家审核公示等程序,命名首批33个示范城市。这些城市党委政府重视程度高,工作基础扎实,支持政策完善,普惠托育多元,创建成效明显,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针对当前托育机构成本居高不下、普惠托位供给严重不足等难点,示范城市将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在土地规划、财政补贴、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深化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