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政府公开了四川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据悉,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向四川省反馈了督察报告。据悉,《整改任务清单》涉及69项整改任务,截至今年2月底,6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43项,其余26项正按序时加快推进,督察组进驻期间移交的6532个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6345个,完成率97.1%。
截至2023年2月底,这6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43项,其余26项正按序时加快推进。已整改完成的43项中,全部按时限要求整改完成,分别是整改时限为2021年12月以前的4项、2022年3月的3项、2022年4月的1项、2022年6月的11项、2022年8月的3项,2022年12月的21项。
在《整改任务清单》中,2、3、4项均为对眉山黑龙滩区域的整改。
据悉,黑龙滩水库位于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被誉为“西蜀第一海”。水域面积23.6平方千米,最大蓄水3.6亿立方米,是以引蓄都江堰水源为主的大型水利工程,主要以农业灌溉、城市供水为主,兼顾防洪、水产养殖、旅游等功能。
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水库。
黑龙滩水库2003年被列为眉山市饮用水水源地,2011年被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目前,黑龙滩水库每年能为灌区提供1.7亿方的农业灌溉用水;为灌区人民提供1亿方的生产生活用水;0.4亿方的环境和生态用水;向井研县提供0.25亿方生产生活用水,促进了灌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四川发现,眉山市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黑龙滩水库周边违法开发房地产项目,挤占黑龙滩水库生态空间,严重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018年4月以来,眉山市、仁寿县在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共审批房地产项目20个。
问题一:2018年4月以来,眉山市违规在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大肆开发房地产项目,大量楼房邻水而建,非法侵占天然林地,挤占水源地生态空间,导致部分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基本丧失,严重影响水源地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为推动片区开发建设,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无法律解释权的情况下,违背立法本意进行立法解释,为该区域房地产开发“开绿灯”。整改时限为2023年6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已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黑龙滩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进行系统论证、科学评估,2022年6月已出具《眉山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细化整改任务清单(黑龙滩)》专家意见。(3)已对长岛未来城、天府生态城开发建设用地进行科学论证并依法处置,提高公众参与性和公共服务可及性。(4)2022年8月,已完成《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编制完成《眉山市黑龙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2月底,《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按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务会第二次会议表决。(5)2022年12月,已完成黑龙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报告编制。已划定黑龙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6)2022年12月,已完成《眉山市黑龙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问题二:根据《四川省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应于2017年年底前建成的53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截至督察时仍有8个项目未完成甚至未实施,应建设的4000亩生态涵养林只完成192亩。整改时限为2023年8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2022年3月,已完成农业垃圾秸秆压缩站基础设施建设和压缩设备安装、转运车发放工作,全面投入使用;2000亩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2022年6月,已完成4000亩生态涵养林种植工作。(3)2022年12月,已制定出台《黑龙滩风景区燃油客船退出帮扶方案》,96艘燃油客运船舶已全部签订退出协议且吊装上岸,16艘燃油渔业船舶、13艘燃油工作船舶已全部上岸退出。(4)已编制完成黑龙滩水库入库区域底泥分析论证报告和黑龙滩水库消落带治理项目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问题三:省林草局违反《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为眉山市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导致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342.56亩林地被侵占。整改时限到2022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1)已停止黑龙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禁建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审核。(2)2022年6月,已对原88件破坏林地案件进行评估调查,纠正问题案件,最终认定违法行为28起、涉及20个项目,已完成调查处理。(3)2021年11月,省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初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林草主管部门初审主要内容,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和禁限建设区域”纳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内容,并要求重点审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否符合地方性法规、土地利用规划或城乡建设规划等审核内容。2021年12月,省林草局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派驻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省本级林地审核审批。
位于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部分正在邻水而建的低层楼房。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15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2项,其余3项正按序时加快推进,督察组进驻期间移交的12735个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12729个,完成率达99.9%。下一步,四川将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胸怀“国之大者”,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决扛起上游责任,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本文来源:中宏网智慧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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