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凡正住户口在我市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截止报考当年9月1日,下同)、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本县公费师范生时优先录取。生源不足时逐步扩大至全省生源,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
报考本科层次“音、体、美”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相应标准。其中,音乐类公费师范生只招收音乐学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2.批次和志愿
公费师范生一类模式本科设置6个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县志愿无效。
3.录取投档办法
公费师范生一类模式本科录取安排在一类模式本科第一批后本科第二批前进行,投档时,在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
4.面试
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招生名额空缺的可在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培养学校在相应层次其他计划已录取学生中征集志愿调剂。
5.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凡录取考生应按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公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6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执教、终身从教。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脱产提升学历。支持、鼓励公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6.资助政策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十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优秀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