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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仁寿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郑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敦促郑某某履行法定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郑某某仍然做出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公诉机关指控,郑某某应当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郑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其为逃避执行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庭审理结束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案说法,对在场旁听的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据统计,当天共集中约谈30人,现场搜查20人,罚款4人,拘留5人。现场执行到位金额358.96万元,达成和解分期履行金额247.88万元。 接下来,仁寿县法院将以打击“拒执罪”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形成高压态势,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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