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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东坡分局秦家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称 有人私自使用 假的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人民政府单位公章
(伪造文书) 经查 违法行为人邹某 想在秦家镇开一家超市 于是找到本村村民袁某明办理营业执照 并在其“产权证明”上 使用伪造秦家镇人民政府 和弥陀村村委会单位假公章 向有关单位提供虚假证明
目前,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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