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掌握足够证据后,民警成功将违法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找到被盗自行车。面对如山铁证,董某某最终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在抓捕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了董某某为了躲避追踪而更换的衣物。这些细节进一步证实了董某某的违法事实和狡猾程度。他坦言,自己当时在超市买菜后准备回家,看到自行车未锁,便心生贪念,顺手将车骑走。
目前,董某某因涉嫌盗窃自行车被洪雅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办案民警发现,董某某之所以盗窃能够得手,与被盗车主外出忘记上锁不无关系。洪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时,一定要记得上锁并停放在有人看管或监控覆盖的区域内,做好防范措施,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