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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简称《办法》)宣讲会,围绕农房建设、保障服务、监督管理等内容对《办法》进行解读。今年3月1日起,《办法》已正式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实现农村住房建设行为规范有序,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我市从政策宣贯、建设监管、保障服务等方面逐一落实。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通过微信公众号,出动流动宣传车,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等多种方式,重点从适用范围、农村住房建设程序、保障服务、监督管理方面开展宣传,把《办法》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内容迅速传播到农户和建设工匠心中,增加《办法》的影响力和知晓率。截至目前,累计开展集中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将《办法》纳入年度学法内容,利用部门办公会、乡镇干部大会,对《办法》进行集中统一学习,让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程序,明确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加强对建房申请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加强对建房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建房质量和安全。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服务队伍,更新农房建设通用图集并下发各乡镇,为农户提供建房技术咨询和指导。同时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建房技能水平,鼓励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品质。结合自建房排查整治、防返贫致贫排查,对农村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来源:局办公室、村镇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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