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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眉山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在二环东路设点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在整治过程中,一辆红色大货车行驶至民警执勤点,经检查发现,该车未办理入城许可证,属于货车违反规定入城。民警现场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立即驶出城区,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货车司机,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城一定要办理入城通行证,并且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
来源:眉山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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