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晚,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设点开展酒驾整治时,辜某某驾驶普通二轮红色摩托车从仁寿县城区先锋街至光明路二段经过执勤点,为了躲避检查准备从人行道驾车离开时,被执勤民警拦下。该男子被拦下后,民警要求出示证件并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但该男子辜某某很不配合呼气酒精检测,只是摇头、用手比划、嘴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企图假装“聋哑人”蒙蔽检查,就连蜀黍差点也被其精湛的表演欺骗了。当民警提出拿手机联系辜某某的家人或者朋友时,这才暴露了辜某装聋作哑的真面目。
最后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查辜某某酒精含量为36ml/100ml,经查,辜某某2019年在金马路被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辜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辜某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10日内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