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
工程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眉东府公〔2023〕13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花桥村10组、太和镇三江村7组组,面积合计0.9542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4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彭乐线、籍眉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3〕69号
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拟对彭乐线、籍眉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彭乐线、籍眉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收目的:征收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彭乐线、籍眉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王首学、任大林国有土地上房屋。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眉东府公〔2023〕14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涉及东坡区松江镇中坝新村11、15组,面积合计0.2106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6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