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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3年10月27日启用7处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公示如下: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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