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23年11月20日,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眉州大道七里小区外路口实施右转弯时,因未确认安全,与正在直行过路口由刘某驾驶并搭载王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刘某、王某重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车辆转弯时,一定要提前减速,并注意观察周边情况,文明礼让。
案例二:2023年11月11日,陈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自卸货车行驶至眉山市洪雅县合江村2936KM+400M处,在弯道超越同向行驶的三轮车过程中,与对向由朱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自卸货车相撞,造成黎某某家花台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洪雅公安交警调查认定,陈某某不按规定会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弯道行车需提前减速多观察,切勿强超强会。